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现行中央高校预算拨款体系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占比约为6∶4。
其中,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高校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生均定额拨款为主,还包括离退休补助经费等政策性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高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主要包括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学科研、重点建设等方面的13个项目。
根据两部门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的通知》,此次改革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完善基本支出体系。在现行生均定额体系基础上,逐步建立每所中央高校本科生均拨款总额2—3年内相对稳定机制,之后根据招生规模、办学成本等重新核定,并根据中央财力状况等情况适时调整拨款标准,引导中央高校合理调整招生规模和学科专业结构。同时,逐步完善研究生生均拨款制度,继续对西部地区中央高校和小规模特色中央高校等给予适当倾斜,并将学生资助经费由项目支出转列基本支出。
二是重构项目支出体系。调整管理方式不够科学合理的项目,归并功能相近的项目,保留运行较好的项目,将原先13个项目优化整合为6大项目,包括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央高校捐赠配比专项资金、中央高校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
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财政部、教育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文件和具体办法,形成“1+6”的制度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