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礼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份对全县实施《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审议认为,2013年以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修正后《刑事诉讼法》,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促进了司法公正高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认识到有的干警仍然存在旧的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办案人员结构和技术装备还不能完全适应修正后《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会议要求,司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法》教育培训,深化办案人员对法律的理解,提高办案水平,要加强装备经费保障,强化侦察方式的技术支撑,改变取证手段落后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