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1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
此次全市范围的综合整治大会战将大力整治全市道路“四乱”(指“行人、自行车、三车、机动车”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随意、无序通行,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问题。此次道路“四乱”综合整治大会战的整治重点为:
城区突出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一、非机动车、行人
1、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2、非机动车越线停车;
3、非机动车走快车道;
4、非机动车在高架桥上通行的;
5、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6、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
7、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随意横穿路口。
二、三车
禁止三车(营运人力、电动、燃油三轮车)违规驶入二环以内及二三环之间主干道路延伸线区域内。
三、机动车
1、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路段停车、不入位停车、占压盲道、不按顺行方向停车);
2、酒后驾车、涉牌(不挂车牌或挂假车牌、挂他人车牌或遮挡车牌)涉证(持假证或他人驾驶证、失效驾驶证,本车不符)、报废车上路;
3、公交不按规定停靠站点、压站候客、不走公交车道等;
4、出租车随意调头、停车揽客;
5、限行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6、影响道路通行畅通与安全的其它交通违法行为。
县(市)突出查处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上路行驶;
2、客运车超员;
3、机动车超载、超速行驶;
4、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
5、酒后驾驶。
行动期间,市区交警分别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非机动车、行人严管处罚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天7:00至19:00对非机动车、行人管理不失控。各交警大队把警力向覆盖面没有达到的支小道路延伸,特别是学校、商超、医院门前等周边易拥堵的小街巷,加强指挥疏导,不留死角;安排精干民警加大对违规通行“三车”的纠处力度;夜间时段,充分调动值班备勤警力,组建执法小分队,突击查处酒驾、黄牌货车违法等。
整治过程中,市公安局交管局将进一步完善各类交通设施,在路口交集处和非机动车道与便道之间,增设路面交通护栏,实现道路功能硬性分离;针对育才街、槐北路、槐中路等双向两车道、机非混行且交通流量较大的支小道路,在禁止停车路段逐步提高禁停标志、标线的安装和施划数量,执勤交警在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时,对于停放在“禁止停车”、“黄色网状禁停区”等禁令标志、标线处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规定进行计分处罚,并录入交通违法处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