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石翊人)11月12日上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主持召开主任会议,会议讨论了拟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题。会议决定,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11月24日召开,会期预计4天。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宪法宣誓制度的实施办法(草案)》、《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试行办法(草案)》。将继续审议《河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初次审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和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修正案(草案)》、《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的议案。审查批准《石家庄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修订案)》、《邯郸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第十八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我省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河北省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实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专题询问意见建议情况的报告、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报告及对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分别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别作的关于落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情况审议意见整改的报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末河北省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将听取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王增力,副主任马兰翠、王刚、谢计来、王雪峰,秘书长赵曙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