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2日至16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党校举办了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学习研讨班。学习结束后,肥乡县人大常委会迅速向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专题在10月23日召开的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向其他同志传达学习了《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张德江委员长在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和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宋恩华在学习研讨班上的讲话。
11月10日,肥乡县人大常委会邀请了各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10名县乡人大代表列席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上专题学习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学习研讨班主要精神,并就学习贯彻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地交流讨论。
会议的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海讲到:根据中央1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县乡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特意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的相关条款作出修改,这是20年来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力度最大的一次。通过学习,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中央和省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视,同时,我们也应该感受到肩上担子的沉重。过来,可以说,我们县乡两级人大在围绕中心开展工作、换届选举、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履行监督职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各个方面都作出了优异的成绩,赢得了县委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但是我们自己也清醒地明白在一些方面做的还不够好,特别是对照刚才学习的内容中指出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还多多少少存在。这些都需要我们在认真学习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学习研讨班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加以改进。
当前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好这次学习研讨会的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全体干部,会后要进一步认真学习研读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认真思考,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乡镇人大主席回去后,要及时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汇报,并组织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参照今天会议的形式,向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传达学习,结合中央18号文件,对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人大常委会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和乡镇人大干部都要深入细致地研究中央18号文件和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以及代表法,吃透精神,掌握要领,为明年下半年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前打好基础。三是认真对照中央18号文件的新要求,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抓紧制定改进措施,下大力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和改进我们的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提升全县人大整体工作水平。为实现“科学跨越、绿色崛起”任务目标,加快争列全市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