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工作,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的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系“三无”产品,3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10月底,该队在调查走访过程中获知辖区茨榆坨镇芦苇庄村有人准备购进烟花爆竹用于春节前后销售。获得线索后,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队组织警力加大芦苇庄村周边的巡逻防控力度。
11月6日晚,民警在芦苇庄村北400余米的一场院内一举查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货车4辆,抓获嫌疑人员9人,当场扣押烟花爆竹1039件。民警发现该场院毫无防护措施,若发生火灾,严重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经查得知,芦苇庄村民郑某(女,35岁,滦县人)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并由李某(男,39岁,任丘市人)、程某(男,46岁,任丘市人)在无任何审批手续和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由湖南省岳阳市运输至滦县,在烟花爆竹刚刚运输至芦苇庄准备交货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郑某、李某、程某3人分别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郑某等三人以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分别被滦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3日。
民警提示,广大群众应提高安全意识,需到正规售卖点购买烟花爆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烟花爆竹售卖点和存储点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同时,售卖点经营者不应为一己私利通过非法渠道进销烟花爆竹,在运输、存储等环节要严格遵守法规,杜绝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