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及规范司法行为现场会召开后,阜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名干警,并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业务部门对2014年1月至2015年9月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自查,以迎接省、市院年终考评。为使该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开展,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振生同志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案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相关事宜。抽调各业务部门精兵强将,设立了四个评查小组,及时开展案件质量自查、互查评查工作。
二是借鉴先进经验,制定长效机制,案件评查工作常态化。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先进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专题片,积极借鉴其工作经验,结合先进院的经验做法,制订了一套符合该院工作实际的《案件评查工作操作规范》,实行“月自查、季评查、年总结”的“一案一评”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改变了以往被动式的应付上级检查,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考核,确保案件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制订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对办案人员及评查人员办理、评查的案件实行责任挂钩。全年评查案件中对没有出现一起不合格卷宗并且优秀卷达到办理案件总数60%的办案人员,年终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否则,如出现一起不合格卷宗,对办案人员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评查人员如果在评查案件中,不认真进行评查,工作敷衍塞责,包庇办案人员,并且在上级部门执法检查时,被查出实体、程序严重违法的,取消评查人员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了该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自查、互查工作已完成。该院共评查案件321件:公诉部门157件,侦监部门 149件,反贪局7件,反渎局2件,未检部门 6件,对查处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使广大干警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提升了办案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