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河北阜平检察院自10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月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该院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指导,以打造“美丽阜平、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部门牵头、属地负责,多措并举、齐头并进,合力攻坚、务求实效”的原则,紧紧扭住煤炭市场综合整治这一工作重点,对分包地区存在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据了解,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专项活动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堆煤场、卸料口、卸灰口等无组织排放点进行逐点摸排,严格落实煤炭市场生产设备封闭、堆煤和裸露地喷淋、抑尘网覆盖、车辆清洗遮盖等防尘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责令整改,确保分包区的煤炭经营企业在10月31日前全部进入煤炭集中经营区经营。该院结合正在开展的“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对不按要求入区经营的企业实施强制搬迁、依法取缔。
此外,该院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传单及入企走访等形式对煤炭市场综合整治的意义、相关政策法规等内容开展广泛的宣传,最大限度的赢得广大企业业主的理解和配合,为煤炭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