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县人民检察院紧贴县“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文绿兴蔚、全面转型”发展主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服务经济开发区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研。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服务经济开发区建设工作,为促进县经济开发区科学、健康、快速、稳步发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弘亲自深入县经济开发区参观走访、开展调研,通过座谈全面了解经济开发区对法治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进一步找准了服务开发区经济发展的切入点。
二是主动作为,制定服务意见。紧密结合开发区经济发展需求,迅速制定出台了《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蔚县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工作意见(试行)》。采取15项举措服务园区经济发展:牢树服务经济开发区就是服务全县经济大局观念;依法严厉查办侵害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刑事犯罪;强化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司法保护;严肃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认真查处影响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职务犯罪;适时介入调查经济开发区企业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加强经济开发区涉企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加强经济开发区涉企民事诉讼监督;加强经济开发区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讲求办案方式方法,维护开发区经济形象;加强经济开发区涉企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点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深入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和检察建议工作;帮助经济开发区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实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经济开发区制度。
三是认真履职,积极开展服务。《意见》出台后,县检察院迅速组织全院各职能部门推进落实。进一步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开发区经济发展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打造完善魏象枢故居-廉政文化、职务犯罪预防、“萝川警钟”网上职务犯罪预防三大基地,为经济开发区提供安全生产、廉政教育平台;全面推行行贿档案查询,并通过网络等新兴媒体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结合开发区实际,以本院办理的涉企案件为案例,积极筹划为开发区企业进行普法守法教育;针对电厂选人、用人等环节开展预防调研,并针对社会上出现以电厂招工为名的诈骗犯罪苗头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县检察院将以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围绕县委“全面转型”一个主题,“人文蔚州、绿色蔚州”两个目标,“区域中心城市、首都卫星城市、国际旅游城市”三个定位,继续全面落实《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蔚县经济开发区发展的工作意见(试行)》,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积极为创新创业、体制改革、转型升级、绿色生态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我县发展大局保好驾、护好航、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