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滦南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通过释法析理,促使当事人主动撤诉,圆满解决了一件存在信访隐患的再审案。
赵某与田某系夫妻,二人以做生意为名从张某处借款21万元并出具欠条,后二人不予还款且下落不明。张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诉至滦南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法院依法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张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发现赵某、田某二人因对张某等多人进行集资诈骗已被收押服刑。执行人员及时将情况上报院长,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此案予以再审。
得知再审的消息,张某情绪激动,多次来法院吵闹并扬言要上访。再审法官多次给张某释法析理,阐明再审的合理性以及再审的相关法律后果,并建议张某向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咨询。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张某逐渐认识到再审的合理性,不但表示不再上访,还主动申请撤回原起诉。
在法官耐心的解说引导下,原告主动撤诉,圆满化解了一起存在信访隐患的再审案,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