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正确认识检察机关肩负的“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三大职能,防止办案过程中重效率轻质量、重结果轻效果等现象的发生,河北阜平县检察院坚持“四个并重”,助推“秋收10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该院在充分发挥依法反腐职能,大力查办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预防意识和预防责任,切实纠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重打击轻预防、重办案轻建议”的倾向,牢固树立打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执法理念,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办案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开展预防检察建议活动,努力形成“打防结合”的工作新局面,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实际效能,防止“秋收100”专项行动期间,因片面追求办案工作而忽视预防工作。
公正执法与高效执法并重。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调公正执法的同时,必须树立高效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单位时间的工作量,最大限度的缩短办案周期,以高效执法破解干扰和阻力,保障公正执法,增强“秋收100”专项行动的打击整治力度,严防因效率观念不强,收集证据不及时,造成重要证据灭失或毁损,使犯罪份子逃避法律的追究。
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该院充分认识到社会效果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不是部门利益、局部利益、甚至少数人利益的体现,要求每位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价值追求,从为大局服务着眼、从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入手,努力增强和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防止在“秋收100”专项行动期间,以牺牲社会效果为代价盲目地追求法律效果。
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并重。业务工作是中心,队伍建设是根本,队伍建设离不开业务水平的提高,业务工作的提升也离不开队伍建设,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的水平,每位干警在学习业务知识、钻研业务本领、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必须始终保持敏锐的政治敏感性,坚定政治立场,作党和国家的忠诚卫士,确保“秋收100”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