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上级国家机关依法落实民族优惠政策,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发展的情况。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民宗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扶贫办等单位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情况汇报。
王增力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上级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带着感情和责任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方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检查组要坚持深入基层,全面了解情况,并注意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跟踪督办,促进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