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北省制定并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截至目前,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执法公开制度在全省已基本建立;省级权力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公开工作已经完成。河北各市县在今年6月底前已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今年6月8日至7月10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采取省市县三级人大常委会联动的方式,再次对全省行政许可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一些政府部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有些政府部门‘明放暗不放’,把审批事项打捆合并,有的一项就隐藏着几个、十几个以上的子项,反而让企业、市场主体和办事群众更加摸不到头脑,找不到该办的事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直言,在审批事项转变管理方式后,一些政府部门仍变相控制着前置“要害”环节。
下放审批事项落地困难
经过衔接国务院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及自行取消下放省本级审批事项,截至目前,除涉密事项外,河北省政府部门保留的审批事项由2012年年底的1296项,精简到684项。然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在检查中却发现,简政放权仍不到位,下放审批事项落地少、效果差。
检查组发现,消防行政许可和消防备案的前置条件涉及多个部门,报建时互为前置,相互冲突;在一些开发区、工业园区,虽然都整体做过地震安全、气象监测、水土保持等方面评价,但进驻的企业甚至企业的每个建筑仍要求必须再做,时间、精力和财力花费很大。
“有些部门简政放权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放权不放编,侧重于下放那些复杂的、责任大的权限,而把操作简单、权力大、责任小的权限还留在手里。”马兰翠表示,一些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与当地实际情况脱节,与当前经济和社会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市场主体和群众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审批时间长、前置条件多不仅是群众广为诟病的问题,也是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有的项目从跑办开始到办完全部手续落地生根,少的几个、十几个,多的几十个、上百个章,用时少则半年、多则一两年。”马兰翠明确指出,在一些政府部门,审批事项手续繁琐、名目繁多,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没有简化,仍存在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等问题。
市县认识不足承接不实
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的6个检查小组实地检查了291个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大厅、684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室),检查和随机抽查了2215个政府部门并查阅其行政许可案卷和台账,走访了323家不同类型的企业,回访了479位行政审批相对人。
在深入基层的过程中,检查组发现,河北一些市县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还不适应,承接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准备不足、接的不实,尤其是对法律上、内容上、程序上技术性很强的事项,有不敢接、接不住、接不上的问题。
“河北早已全面取消‘行政监管’类别,但仍有市、县政府和部门没有及时清理,到目前还保留着该类类别。”马兰翠坦陈,衔接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既有上级部门放权不彻底、不配套的责任,也有承接部门不会“接”的责任;客观上确实存在设备设施不足、专业人员素质低、技术能力弱、公务员编制少等因素制约,但一些政府部门特别是县级部门领导主观上对行政审批改革认识有差距,没有做到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当一些政府部门对如何调整和再造权力机制没有研究,把行政审批改革的成果仅仅体现在数量的削减上,简单地追求取消、下放权力的数量,而不是真正适应市场需要为企业松绑、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实施许可主体不合法、许可流程不规范、案卷归档不认真等问题。
政务服务中心乱象丛生
为着力解决审批事项繁杂、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河北大力推进市政务服务中心、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三级平台”建设,目前,“三级平台”框架在各地基本建立。然而,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对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第三方中介评估事项缺少规范,多地政务服务中心出现种种乱象。
有的汽车流通协会在政务大厅内收取二手车交易费用,漫天要价;有的涉及刻章、照相时,必须到指定地点,收费高,群众意见大;部分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专家”基本上是多处兼职;一些审批部门公开或暗示企业使用其指定的中介机构、施工单位或企业产品,否则难以通过审批或验收……在一些政务服务中心里,仍然存在“前店后厂”、“体外循环”,依托行政资源、变相设置行政审批门槛的问题。
河北省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建立投诉纳谏机制,打造投诉、督办、分析、管理“四位一体”服务平台,推行“阳光审批”。事实上,一些政府部门审批行为不透明,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一些审批事项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没有得到完全监督。
“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实行后,‘先照’有了,但‘后证’未跟上,有相当一部分只是审批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发放顺序的简单位移。”马兰翠表示,“宽准入”的同时一定要“严监管”,保证责任与权力同步下放、放权与监管同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