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说理 排忧解难 依法处访
全省法院驻京接访站真诚服务上访群众
“对于群众进京上访,不能袖手旁观,而是要认真释法说理,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依法律按程序解决信访问题!”全省法院驻京接访站自2013年初重新组建以来,真诚服务进京上访群众,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信访秩序。截至目前,接访站已接访群众约1万人次。我省涉诉进京访数量2014年比2013年下降31.6%,今年1至8月同比下降16.9%。
我省环绕北京,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我省涉诉进京上访数量始终居高不下,重复访现象突出。对此,省法院高度重视,重新组建了全省法院驻京接访站,由省法院派一名处级干部常年驻京负责调度督导全省法院驻京接访工作,每个市中级法院选派1名熟悉信访工作、审判业务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干警参加接访。两年多来,驻京接访站不断改善接访条件,设立登记分流室和多个接谈室,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
驻京接访站严格依法律按程序开展接访工作,妥善解决信访问题,充分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并对信访人非理性、不合法的闹访缠访行为依法进行处置,严格规范信访秩序。
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细致进行释法说理,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对正在审理、审查程序中的案件,引导来访人向承办法院反映问题;对中院终审的案件,引导来访人按照法定程序向中院提出申诉或向省法院申请再审;对基层法院终审的案件,引导来访人按照法定程序向基层法院提出申诉或向中院申请再审;对省法院已经驳回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案件,则告知刑事案件可依法向最高法院申诉,民事、行政案件可向作出终审裁判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针对来访反映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多种方法督导解决信访问题。比如,接待的案件是正在审理、审查、执行程序中的案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与承办法院沟通情况,进行催办、督办,并进一步帮助来访人联系好当地负责解决问题的承办人员;审查认为来访人反映的案件或司法行为确有问题,必须依法纠正的,即与有关法院沟通情况,限期解决;对不依法纠正错误的,严肃追究相关法院责任人的责任。
两年多来,驻京接访站协助最高法院分流、化解了大批进京访案件,增强了信访群众合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意识,信访秩序得到根本好转。迁安市杨某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诉至法院后,在基层法院刚立案即越级进京上访。由于最高法院不受理越级访案件,此案交由我省驻京接访站处理。接访站工作人员认真了解案情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杨某,此类处于审判程序中的案件,必须通过承办法院的审理才能解决问题,并帮助他联系上承办法官。杨某依照接访站工作人员的引导,回家乡通过诉讼顺利解决了问题。事后,杨某专门给接访站打来电话:“以前进京上访真是白跑冤枉路了,谢谢你们给我指了一条真正解决问题的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