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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京津冀土壤污染:农田污染和有机污染为主旋律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

  正在举办的“2017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上的一个展板吸引了众多观众。他们疑惑而又期待着什么,京津冀土壤污染到底怎么样?有没有解决的办法?谁来解决这个问题?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到北京市科委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试点项目《加速京津冀土壤治理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的创新服务模式建设》里探秘去。

  事实上,《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于2015年4月30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其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率先突破的领域,从此京津冀生态保护正式登上历史舞台。同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于2016年5月28日由国务院印发,正式开始了土壤修复治理的漫漫之路。在这一大背景下,京津冀土壤污染及修复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试点项目又带来哪些经验?

  京津冀土壤污染治理市场需求大

  长期以来,京津冀地区遭遇了超强度的开发和利用,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凸现,并逐渐演变成区域可持续发展最大的制约因素。随着首都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北京的一些高耗能企业迁往河北或者天津,但污染问题依然存在于京津冀地区,造成京津冀的生态环境承载力脆弱,整个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近年来京津冀地区场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件频发,“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农田排污和地下水污染事件”“北京宋家庄农药厂污染”“河北沧县小朱庄污染”“河北霸州梅花味精生产基地污染”“中新天津生态城污染”等环境事件的出现引起政府和人们高度关注。

  截止到2016年12月,河北污染场地数量最多,占京津冀地区污染场地项目53%,而北京和天津基本持平,占21%和26%。已经开展调查的河北污染场地分布不均,石家庄占了半壁江山。北京市污染场地新增项目较少,关注度高、难度大的重点项目基本已经结束。天津市以天津港爆炸事件为契机,开展了大规模化工企业搬迁,很多场地正处于搬迁或待搬迁状态,调查评估类项目较多。河北省污染场地相关工作较京、津两地相比开展较晚,但市场潜力巨大。

  京津冀地区污水灌溉导致耕地土壤污染相当严重,京津冀钢铁、化工等行业发达,导致工业污染类型多样,污染特征复杂,农田土壤污染和有机污染土壤是京津冀污染土壤的典型类型。

  北京土壤修复技术储备深厚

  土壤修复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潜在的巨大土壤修复市场将促使行业内现有企业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实力,因此也就要求土壤修复技术需要不断进步,官、产、学、研等各个角色都需要发挥自身作用,促进土壤修复技术的研发。北京地区作为首都,同时也是全国科技的创新中心,京津冀地区的科技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北京的辐射带动作用。

  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于“十五”刚刚起步,“十一五”虽进步明显,但修复技术、装备等与欧美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修复技术体系尚未建立,自主研发设备刚刚开始,缺乏规模化应用及产业化运作的技术支撑。国家于“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了污染场地修复技术研发。“十三五”期间更要注重污染场地修复科研的引领性和创新性。

  作为科技资源的聚集地,北京市科委一直持续关注并资助土壤修复关键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早在“十一五”期间,就将主流的土壤修复技术如土壤淋洗法、生物降解法、化学氧化法、土壤通气法、热解析法等深入研究,并建立多个修复示范工程和示范基地。因此要保持和强化北京市科技界与企业界在土壤地下水修复方面的前沿角色做好技术带头人,带动天津和河北协同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修复技术方法和设备相关的专利30项,文章56篇,地方性法律法规12项。

  对症下药卓有成效

  土壤污染的分类很多,打破分类方式,农田土壤污染和有机污染土壤成为目前京津冀土壤污染的主旋律,让我们围绕主旋律,深度解析各个音乐符号。

  以河北某化肥厂砷污染修复工程为例。由于长期生产作业导致该厂区存在较严重的砷污染,主要集中在净化车间、铜洗车间及污水处理车间。场调报显示,现场最大浓度4840毫克/千克,最大清挖深度为8.3米。本项目采用固化稳定化技术(原理:向污染土壤中添加固化剂,改变其赋存形态,降低迁移能力,从而抑制砷污染物向外界扩散)+覆土阻隔技术(铺设HDPE膜,其上覆土0.5米,防止因雨水淋溶导致污染物迁移)对污染土进行修复。

  经修复,污染土壤在与固化稳定化药剂反应12 小时后,土壤污染物浸出小于1毫克/升,达到修复目标值。

  再如,土壤中有机污染物的来源包括工业泄露和溢出,石油库和化学品库泄漏,农药滥用,清洁剂、油、防冻液随意处置,生活垃圾不当处置,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堆场等。京津冀地区主要的有机污染物有农药、多环芳烃、多氯联苯等。

  北京某地铁段,受历史影响土壤存在VOCs(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土质为砂质粉土和砂土。该工程分别采用盾构法、明挖法开挖污染土壤并运输至异位处置中心的暂存场,经车间预处理后,运输至SVE(土壤气相抽提)处置场。SVE处理系统由堆体系统和尾气处理系统组成,堆体系统在抽气作用下形成负压,新鲜空气进入堆体,污染气体从堆体进入尾气处理系统,经活性炭吸附后达标外排。异位SVE系统运行14天后,污染土壤中的目标VOCs物质的浓度均达到修复目标。

  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解决资金瓶颈

  “钱从哪来”一直是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发展的瓶颈之一。现有土壤修复资金多来源于政府,融资渠道单一,如何解决土壤污染防治的融资问题,成为了土壤污染修复与治理的核心问题。近年来,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探索中,我国形成了若干种土壤修复融资模式。

  一是城市土地开发—修复融资。在城镇化和产业“退二进三”、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背景下,工业企业搬迁,原址进行商业或住宅开发。为保证用地环境安全,由地方政府、业主或开发商聘请专业的修复企业对企业原址地块进行调查修复,是我国土壤修复发展很早期十分常见的操作方式。由此形成了修复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或房地产开发商的“城市土地开发—修复”融资模式,开创和造就了我国污染场地修复“三阶段”的第一阶段——“开发驱动”阶段。

  二是财政资金支持。作为公益性项目,我国土壤修复工程受中央和地方财政支持,主要用于城市污染场地和耕地修复试点示范项目,以及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央财政2015年6月下达约28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甘肃白银、湖南常德等30个地市加快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三是政府发行污染治理债券。地方政府可通过发行污染治理债券募集社会资金,用于包括土壤修复在内的污染治理项目。湖南省自2013年6月起发行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债券,用于筹集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筹集的资金用于土壤修复、区域综合治理、河道整治、企业搬迁退出、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项目。

  四是政企合作:修复—开发—增值。该模式是土壤修复领域对“PPP”的探索。2014年1月,由岳塘区政府和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合资成立的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永清环保大股东湖南永清集团共同出资1亿元组建“湘潭竹埠港生态环境治理投资有限公司”,以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整治项目的投资、管理、服务为重点,对竹埠港实施区域内关停企业厂房拆除、遗留污染处理、污染场地修复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污染治理完成后,工业区将整体开发为生态新城,参与各方将从治理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回报。以“土壤修复加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岳塘模式”是PPP模式的一种应用,是“城市土地开发—修复”融资模式的另一变种。

  此外还包括责任方支付、基于污染责任的防治基金支付、机构赠款贷款等。

  京津冀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峻,治理过程困难而复杂,因此需要在环境治污和生态建设方面投入大量资金。然而,目前我国地方财政资金普遍十分紧张,仅依靠财政难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京津冀环保协同治理势必需吸纳社会资金来分担压力。PPP模式有市场与民间资本的介入,相对来说更容易突破行政区划,因此在京津冀地区引入PPP这种商业模式可以解决一些管理不对接的问题。河北省已于2016年设立了区域性基金:PPP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基金总规模初步拟定为100亿元。这个基金将用于支持河北区域内纳入省级PPP项目库且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PPP项目,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背景下的优质项目,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

  作为本课题的承担单位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促进中心,是首都科技条件平台能源环保领域中心的运营单位,开展能源环保领域的资源整合、供需对接、创新服务及市场开拓等业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通过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将行业上下游的研发成果方、技术需求方和资金提供方联系在一起,充分利用中科院研发服务基地、科技金融领域中心和石家庄工作站的资源,探索了一条针对资金缺乏、治理技术复杂、修复成本高、效益不高的污染土壤修复领域的创新服务模式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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