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讲好“开学前一课”,保障新学期校园工作有序推进、规范教师教育行为、探讨学校安全管理职责边界,8月29日,晋州市人民法院干警与晋州市教育局相关人员来到晋州市第七小学,与100余名教师进行交流研讨,提升了教师的法治素养与依法执教能力,更为构建平安、法治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交流期间,作为法治副校长的法院干警苏子杨依托教师法,阐明了教师的职业权利与义务,明确了教师的首要职责与实施教育惩戒的必要条件与方式,以及明确禁止的教育惩戒行为,帮助教师明晰教育教学中的法律“红线”与“底线”;依托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具体案例,释明了违规惩戒的恶性后果;结合民法典的相关条文及公开的裁判案例,深入剖析课堂管理、学生沟通、学生安全监管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通过“案例+条文”的方式,帮助教师更加注意到关键的环节。
教师代表围绕“如何依法处理学生矛盾与家长投诉”“课外活动中学生的管理与校园安全责任的划分”等进行提问,法院干警结合自身经验提供具体法律指引,现场交流气氛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