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蔚县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原告甲与被告乙、丙继承纠纷一案。
甲、乙、丙三人系姐弟关系,父亲、母亲先后去世。父亲生前为某单位职工,未领取购房补贴1万余元,此款作为遗产应由子女继承。该单位要求确定继承人,才能发放该款。姐弟三人因此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甲遂向蔚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托蔚县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联系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分析事理,讲清法理,劝导双方以亲情为重。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姐弟三人达成协议,该笔遗产由甲继承,乙、丙放弃继承。当天,此事得到了圆满解决,维护了家庭亲情。
近年来,蔚县法院坚持推进先行调解工作落地见效,对适宜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期限控制在15天以内。同时,通过“线上诉讼”“线上调解”模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提升群众对先行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率,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品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