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延续千年的优良传统美德,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成年子女应尽义务。然而,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子女在父母年迈体弱、需要照料时,逃避赡养责任,致使辛劳一生的老人陷入生活困境。近期,易县法院审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便直面此类问题,以法律判决为老人筑牢 “权益保障网”,也向社会发出了履行赡养义务的强烈警示。
据悉,两位老人均已逾70周岁,身体机能显著衰退,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可五位子女却在老人最需要关怀照护的时候互相推诿。无奈之下,两位老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细致查阅卷宗、深入走访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法官了解到,此前村委会及亲属们曾多次组织调解,希望五位子女能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为老人提供必要的关怀与经济支持,但调解均未达成一致,子女们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鉴于此,法官果断开庭审理,对原被告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核实,着重就争议焦点——老人住院费用的分担、日常生活起居的照料主体等问题予以核实,同时向五名子女重点宣讲赡养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
经审理,法院综合考量当地生活水平、老人实际需求以及子女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等相关法律规定,最终依法判决五名子女需承担起对两位老人的赡养责任,在赡养费支付、医疗费用分担以及日常生活照料等方面履行相应义务,直至老人百年。该判决不仅从法律层面切实保障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更向社会清晰传递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的鲜明信号。
孝亲敬老 优良美德
赡养老人是家庭责任的核心要义,更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此案的审结,既是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行为的法律惩戒,也呼吁广大子女,在日常生活中既要关注老人的物质需求,更要重视老人的精神需求,常回家探望、多陪伴交流,以实际行动践行孝亲敬老美德,让每一位老人都能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