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张志盼 通讯员 辛蕊)“不用开庭,在家门口就拿到有强制力的调解协议,租金终于有盼头了!” 近日,承德县法院头沟法庭成功化解薛某等 27 人诉娄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村民们的安心笑容,正是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写照。
一、案情速递:27 名村民追讨三年租金
自2014年起,娄某某租用27名村民的土地,约定每亩年租金1400元。因经营困难,娄某某拖欠2023年至2025年租金。在多次协商无果后,27名村民向头沟法庭提起诉讼。考虑到涉案人数较多且当事人法律知识薄弱,法庭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决定依托基层解纷机制,优先通过调解的方式为村民排忧解难。
二、调解攻坚:“庭所队联动”破僵局
调解初期,村民普遍因担心调解协议缺乏强制力而意愿不高。为此,法庭立即启动“庭所队联动”机制,协同司法所、村干部及派出所民警等分片入户走访,以拉家常方式倾听诉求、舒缓情绪,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法庭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彻底消除了村民的顾虑。经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娄某某分期支付租金,2025年10月1日前支付2023年度租金,2026年12月30日前付清剩余款项;若有一期未履行,村民可就全部租金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当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三、司法温度:“如我在诉”护民生
本案成功化解,不仅帮村民追回了生计所需的租金,更彰显了承德县法院“如我在诉”理念的深刻内涵。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庭所队联动”机制将调解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节省了村民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法庭既保障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被告的实际经营困境,以“法理情”兼顾的方式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