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人民代表网讯(张志盼 通讯员于晓强)“于法官,真的太感谢你了,压在我们心底的大石头终于没了,本来六十多年的老同学了,真不想因为这点事闹僵了。”两位古稀老人握着于晓强法官的手,如释重负地说。
近日,小寺沟法庭以柔性司法成功化解了一起昔日好友因租赁引发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通过案外人(案外人与原告和被告均系合伙关系)在原告经营的租赁站租赁钢材、电缆、木板等材料,考虑到原、被告的关系和案外人特殊的身份,原告同意被告将材料拉走,约定被告租赁完毕后将材料退回,但双方未约定租赁价格。十余年间原告始终向被告索要,被告一直未给付租赁费。被告杨某认可原告所述事实,但认为租赁期间涉及到冬天天冷停工时间应进行扣除,对原告现在的租赁价格不认可,且主张因工程系合伙施工早已进行结算,不应仅由自己给付。针对租赁价格双方始终未能协商一致,特邀调解员的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首次调解未果,特邀调解员将调解情况向承办法官反馈,于晓强法官在深入了解案情后,发现两位老人都珍惜这段友情,但是被金钱纠纷困扰,耗费了大量精力。考虑到原被告对此案中租赁物品价格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果进行评估鉴定,鉴定费用会增加老人经济负担,也会加剧双方的对立情绪。为此,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从法理、情理双重角度入手化解纠纷。一方面,法官从租赁费的产生时间、鉴定费用的承担等多角度出发,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建议,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另一方面,从朋友互信互助的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珍惜情谊、保重身体。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和细致调解,两个好友间的别扭也在调解过程中悄然释怀,被告当场给付原告1.1万元,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最终握手言和,重拾了往日的友情。
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在老龄化日益加深的当下,为切实解决老年群体诉讼难题,让司法温情惠及银发群体,小寺沟法庭倡导柔性司法,以老年人心理特征、实际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拉家常式”“共情式”调解,用老年人听得清、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弥合感情化解纠纷,协助老年人实现法律关系及情感关系的共同修复。同时法庭聚焦老年人需求,对于身体不便、出行不便、使用智能手机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庭审”等便民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多元搭配相组合、源头化解相衔接的工作原则,打破时空限制,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暖心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