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自治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在县行政中心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旭永,副主任康海坡、肖瑞凡、蔚艳秋、张国军和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要求。副县长谭赋、法院院长宋一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海军,政府办及县直相关部门、监委、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全面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议案;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畜牧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药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审议罢免个别人员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审议个别人员辞职事项;审议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曹旭永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