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唐山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新修改的《唐山市邮政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据介绍,此次修改增加了绿色低碳、协同共享等内容,旨在为推动当地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随着邮政快递业快速发展,快递包装带来的污染和浪费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关注。条例将绿色低碳发展写入总则,要求邮政快递企业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鼓励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保护生态环境。
农村物流是连接城乡生产和消费的重要纽带。近年来,唐山市不断推动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快递企业“城乡共配、统仓共配”合作模式。为进一步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条例明确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协同发展,整合共享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创新末端服务方式,构建城乡一体化高效配送体系。
为进一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还明确,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对于用户投诉,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七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