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南宫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学磊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焕青、郝明全、赵振涛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南宫市政府副市长范吉学,市政府办及有关部门、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法制工委、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各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应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应审议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本次会议相关议题已经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