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沧州市检察机关以行刑反向衔接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网络信息安全等重点领域,严把可处罚性标准,避免不刑不罚,谨防过罚不当,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检察机关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公安、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多个职能部门签订协作机制,就反向衔接案件的程序问题、证据收集固定、类案平衡问题、行政机关权责分配等事项达成统一意见,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为依托,畅通检府信息渠道,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点到点式到点到网式交互联动。在办理宋某等人涉嫌危险作业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检察机关以该起案件为基础,梳理了近5年来办理的危险作业类案件,总结归纳辖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存在的监管漏洞,向应急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应急管理局对宋某作出行政处罚,并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进一步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为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该市检察机关建立涉知识产权行刑反向衔接融合履职机制,凡涉知识产权案件,刑行部门召开专门研讨会,就案件办理、提前介入告知、综合履职等问题分析研判,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办理节点前移,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被不起诉人对于行政处罚的接受程度。在办理李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行刑反向衔接一案中,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宣告不起诉时,同时释明被不起诉人将要面临的行政处罚情况,纠正被不起诉人“不刑即不罚”的片面认知。针对涉知识产权案件反映出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对鱼竿渔具网络店铺开展专项网络排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9件,虚假宣传案件3件,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沧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食品药品犯罪反向衔接案件中发现,因各相关部门之间沟通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形成真正的监管闭环,带来安全隐患。为此,检察机关邀请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会签《关于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在此基础上,创立食品药品领域从业禁止行刑衔接监督模型,通过将涉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数据与行政审批企业工商登记数据信息相互碰撞,筛查出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从业禁止规定的监督线索29条,有效维护了食药生产经营秩序,推动从业禁止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食品经营主体登记制度。
沧州市检察机关从严打击危害网络安全违法行为,推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构建多层次惩戒处罚体系,兼顾预防和惩罚目的,节约司法资源,优化执法效果。2024年以来,沧州检察机关办理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反向衔接案件139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82份,目前已对59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