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16日,海港区人民法院聚焦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开展第12次“拉网式”集中执行行动,集中优势力量对东部片区的一批案件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进一步优化执行资源利用效率,让法律的“白纸黑字”真正成为群众的“幸福账单”。
为了提高集中执行行动的针对性和成功率,行动开始前,干警们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查阅卷宗、询问申请执行人,逐案深入摸排被执行人的家庭住址、行动轨迹等信息,制定详细的行动路线和预案,为集中执行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凌晨5时30分,干警们在大楼前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随着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宝锋下达出发命令,干警们以雷霆之势向执行现场出击。在行动过程中,30余名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对于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加强释法明理、劝导其及时履行;对于暂时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耐心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劝导亲属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则果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既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又彰显了法律的
威严,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申请人韩某某与被执行人乔某某借款合同一案中,被执行人乔某某始终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韩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与乔某某联系,均被其拒绝。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继续多方调查搜集线索,在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的大力协助下,找到了藏身地点。执行干警对其说明抗拒法院执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耐心进行释理说法,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最终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被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说明,可以通过向亲戚借钱偿还欠款,履行了150万元欠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剩余部分年底前给付完成。
在申请人郭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某借款纠纷一案中,杨某某因生活困难向郭某某借款,但之后对郭某某的催款始终未予回应。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某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主动前往法院配合执行。可双方在协商还款事宜时,因杨某某无能力负担利息而陷入僵持。执行干警尝试通过“背对背”分析利弊、“面对面”换位思考的方式开展调解,尽量让双方当事人利益都最大化,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履行50万元执行款,申请执行人作出让步,同意放弃利息,案件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警车10辆,拘传6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6件,和解金额为204.5539万元,执结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202.4241万元,强制腾退房屋1套,
张贴限期履行通知书11处,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参与执行。
下一步,海港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逐月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