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伍仁桥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当事人就彩礼返还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本案情
原告小张和被告小冯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双方按照本地传统习俗,先后举办了订婚和结婚仪式,原告向被告给付了订婚礼金、“彩礼”并购买了“三金”首饰等。办完仪式后,在共同生活居住期间,双方因性格不合等原因经常产生矛盾,致使最终分手。婚约解除后,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产生激烈争执,多次协商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往往牵连到两个家庭,且涉及情感、道德、法律等诸多层面,秉承着“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理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起初,双方分歧较大,“法官,我和她经人介绍订婚,前前后后给的现金、首饰加起来价值好几万呢!现在都要分开了,她必须把彩礼全退回来!”“我俩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了,两个人性格确实不合,才提出分手的。而且订婚期间,我也给他买过不少东西,这些难道不算数吗?凭什么要我全退?”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彩礼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双方共同生活时长、各自过错等因素与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沟通,另一方面,从昔日感情出发,引导双方能够互相体谅、换位思考,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在法官唠家常式的“话疗”下,双方释怀并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返还了部分彩礼2万元。该起因彩礼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婚姻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元,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彩礼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不应成为婚姻的筹码。男女双方应树立健康、文明、理性的婚恋观,积极倡导文明婚嫁新风,为婚姻构筑真挚的感情基石,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