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检察院创新推出
“社区矫正对象约见检察官制度”
检察官“码上见” 实事“马上办”
4月8日,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在手机里接到一个预约通知:“我是北戴河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我有事情想咨询检察官!”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对方,并约定下午在检察院面谈。
当天下午2时,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来到北戴河区检察院,见到检察官后坦言:“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够见到你们,我是一名企业售后人员,经常需要去外地给客户解决设备故障问题,但由于身份原因不好请假,老板都快把我开除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规定,对于因正常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可以根据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
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的诉求后,检察官立刻联系司法所,询问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的请假事宜。
“跨区域流动很容易导致脱管问题,售后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我们也无法确认他是不是真的去维修设备,不给假也是为了监管的安全性。”
面对司法所给出的理由,北戴河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法与情,认为司法所应该更加准确适用法律,可以在社矫对象能够充分证明其请假行为属于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情况下,予以批假。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最终商议,该社矫对象在向司法所提交服务邀请函、公司证明等材料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审批顺利请假外出。
这只是北戴河区检察院“预约检察官”解决问题的一个缩影。自今年4月,“社区矫正对象约见检察官制度”上线以来,该院已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约见谈话3次,均就发现的问题与司法局进行了协商,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诸多难题。
北戴河区检察院立足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定位,创新推出“社区矫正对象约见检察官制度”,该制度以法律咨询、诉求受理、权利救济为核心功能,构建“自主预约—定向接访—跟踪督办”全链条服务体系,社区矫正对象可以随时通过北戴河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或者扫描二维码预约检察官反映诉求。
通过打造“窗口前移+靶向服务”的工作模式,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既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检察监督由事后纠偏向源头治理的转型升级,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为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发展注入了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