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保定市满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史宏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了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人大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支持监察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实践。从当前的工作来看,区监察委员会工作成绩显著、重点突出,报告内容客观真实,有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后续工作中,区监察委员会要认真办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抓好整改落实,促进依法有效履行监察职责,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会议强调,依法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这是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人大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过去一年,区政府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控化解债务风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债务规模总体偏大、部分债券项目促发展效果不明显、发债项目申报审批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也要引起足够重视。在后续工作中,区政府要结合区人大所提工作建议,建立健全债券项目综合协调机制,集中梳理协调各项目开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重点推动一批能有效改善民生、推动满城经济发展的项目尽快落地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立、李艳红、连冬红出席会议。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