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石家庄市鹿泉区法院铜冶法庭召开与律师交流座谈会,积极推动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在诉讼中的衔接适用,促推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座谈会由铜冶法庭庭长李海霞主持,法庭全体人员及5位律师代表参加。
座谈会上,法官与律师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通知要求精神为切入点,进行了深度交流研讨。
律师们对法院推广要素式诉状的做法表达了高度的支持与理解。“示范文本通过表格化方式,列明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关键要素,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明确指引,让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方便!”律师代表纷纷发言。“要素式示范文本能够清晰梳理案件事实,有助于律师精准快速识别案件争议焦点,搜集证据材料,做好庭审辩论准备”。
通过要素式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法官、当事人都能够直观地比对起诉状、答辩状,有利于快速、准确把握准争议焦点,为后续调解、审判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支撑。
李海霞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不断拓展示范文本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把每一项司法便民举措落到实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