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辖区居民饮用水安全,2025年5月,临漳县检察院根据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部署要求,针对辖区内的现制售饮用水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开展专项监督,切实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
活动中,检察干警针对饮水机滤芯超期“未更换”、周边环境脏乱、经营者信息公示不全等问题展开线索摸排;并针对辖区内部分小区的直饮水设备微生物含量等检测项目,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水质采集并开展检测。针对在专项监督中发现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者未公示水质检测报告、未公示消毒记录等诸多问题,临漳县检察院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磋商,推动开展县内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抽检,消除居民饮水安全隐患。
饮水机虽小,却连着民生大事。下一步,临漳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水质检测情况,推动建立直饮水设备长效监管机制,以公益诉讼之力保障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