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5月15日,灵寿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召开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座谈会。灵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梅林,灵寿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胡延卫,县法院、县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律师代表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灵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永会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精神,详细介绍了推广示范文本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并就示范文本的使用流程、应用范围,以及在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解读。随后,介绍了法院“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
与会律师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研讨交流,并就示范文本的具体应用、可能遇到的问题以及法院“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提出了意见建议。
胡延卫书记强调,“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是“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重要举措。县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两状”示范文本应用的普法宣传,也希望广大律师朋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和推广“两状”示范文本应用,为当事人填写提供帮助。
刘梅林院长强调,推广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举措。“两状”示范文本的发布旨在简化起诉状、答辩状的书写过程,帮助当事人更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减轻诉讼负担。同时,也有助于法官快速处理案件,提高诉讼效率。灵寿法院将认真梳理律师代表意见建议,让示范文本在司法实践中充分释放效能,不断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下一步,灵寿法院将以“司法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创新诉讼服务方式,持续做好“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