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直接涉及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务报酬能否及时、足额支付,关系到民生福祉与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石佛法庭通过耐心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给付原告部分劳务费用,当事人双方冰释前嫌。
原告吴某受被告齐某雇佣,为齐某家进行装修。双方原本约定劳务费分期给付,然而,工程完工后,被告却仅支付了一部分工资,尚有2万元如“悬在空中”的承诺,迟迟未予兑现。吴某多次上门催要,每一次满怀希望而去,却又失望而归,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齐某告到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于是第一时间联系被告开启了一场“情与法”的对话。法官向被告严肃讲解履行支付劳务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拖欠劳务费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尽可能调动被告诚实守信、履约践诺的积极性,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劝说,被告最终同意积极配合调解。在被告态度有所缓和后,法官耐心引导原告换位思考,经过多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原告劳务费6000元,剩余款项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协议,签署调解书后,双方握手言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安国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以“调”促“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正义和温度,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