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承德市人大召开《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和《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就两个《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特点等内容进行发布。
《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和《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于2025年3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并于3月31日在承德日报和承德人大网站公布,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共五章三十二条,以林长、河湖长及相关工作机构设置为关键,以林长制、河湖长制实施为基础,聚焦市、县、乡、村四级林长、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工作职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同时,我市作为在全省乃至全国首个制定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的地级市,该《条例》在制定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且权责清晰,并与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等条例一并构成我市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为我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提供系统、全面法律供给。
《承德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是促进我市乡村旅游产业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长远需要,是解决当前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突出问题的现实需求,也是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国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该《条例》共六章四十条,通篇贯穿了政府在规划建设、民宿康养、农文旅融合、监督管理等方面如何发挥引导、促进作用;突出发展民宿康养和农文旅融合新业态,鼓励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发展乡村民宿与康养,推动农文旅融合,实现多赢;突出地方特色文化,要求保护重点乡村建筑和文化文物遗存,鼓励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开发旅游文创产品,提升乡村旅游文化内涵。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旅文局相关负责同志对两部《条例》制定的目的意义、特色亮点及宣传贯彻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