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故城县司法局积极探索“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夯实创稳基层治理基石。
聚焦组织领导
筑牢“警调对接”工作基础
健全领导机制。积极组织召开警调对接工作推进会,成立了以政法委员、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的警调对接工作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安排专职联络员负责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确保联系畅通,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与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警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要求,思考谋划了全县警调工作重点,明确“警调对接”工作任务清单,形成全县警调工作“谋划科学,部署到位”的良好局面。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协调联络制度、重大矛盾纠纷快报制度、定期工作会议制度、卷宗归档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对于突发性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做到早预警强化源头治理,优化资源整合,强化衔接联动,推动建立资源信息共享、矛盾纠纷联调、法治建设联推、工作成效更好的良性运行模式。
规范对接流程
筑牢“警调对接”工作架构
明确对接模式。在治安纠纷数量较多的乡镇组织乡镇调委会设立派驻调解工作室,治安纠纷数量较少的乡镇,公安派出所可将适合调解的事项直接移送或委托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根据故城县各派出所接警量分析共设立了郑口、夏庄、建国三个驻所调解室。通过人民调解组织派驻调解或移送调解化解纠纷的工作模式,实现基层警务工作与人民调解优势互补,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明确调解范围。公安派出所向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共享110警情、窗口报案中的矛盾纠纷信息,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继承等的民事纠纷也可寻求公安机关协同调处。同时确定不适用调解的纠纷范围,最大限度确保人民调解员的安全。明确调解流程。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矛盾纠纷移送单》后,及时组织当事人进行依法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签订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确需司法确认的及时上报司法所,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申报法院司法确认。极少数不能当场履行的,约定履行时间,并由派出所和调委会派员定期回访监督。
创新调处模式
推进警调对接落地见效
建强“2+1+N”调解队伍。2名负责同志:由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各优选一名调解员,共同统筹调解工作室的运行;1名法律顾问:选派1名“骨干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警调对接”提供法律支持;N名调解员:由乡镇主管信访、民政、农业农村、妇联等部门力量,履行“谁主管谁负责”主体责任,及时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整合力量、形成合力提前进行调处化解。抓培训强能力。组织民辅警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专题讲座,召开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会、现场观摩等方式,主要针对涉及农村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金融借贷等常见纠纷的法律知识,及调解理论、经验分享,加大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统筹联调回访。突出警调对接优势,形成多元化解合力,及时回访督促当事人按期履行调解协议,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案件高效解决、实质性化解。警调对接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警调对接方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7件,调解成功率达95%,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故城县司法局将联合县公安局持续开展“警调对接”工作,充分发挥“警”的优势、“调”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联动共治、源头防范、前端化解,不断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矛盾纠纷联排联调、多元化解,多措并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