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承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傅海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市及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相应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相应的执法检查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审议意见和人事任免事项。傅海旺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民政府有关副市长,市监察委员会有关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县(市、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