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藁城区人民法院张家庄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老人与未成年人之间冲突而导致老人受伤的侵权责任纠纷。
春节期间,原告张某带着孩子小区楼下玩耍,被告李某等人在一旁燃放烟花,因原告的孙女害怕烟花燃放,原告在和被告等人沟通的过程中发生口角,争执中,被告李某把原告张某推倒在地,导致张某受伤,后双方家人又参与争执,并报了警。因双方仍不能达成解决方案,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张家庄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韩凯捷立即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在征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与双方沟通,了解到本案的基本情况后,韩凯捷法官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并解释本案中,未成年人李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如果未尽到安全教育与行为管束的义务,监护人对于李某的侵权行为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见被告监护人的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韩凯捷趁热打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意见。双方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握手言和,这场侵权责任纠纷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年龄小、认知能力较弱,在玩耍时偶有矛盾是较为常见的事情,作为监护人或看护人的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接下来,藁城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民生小事方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