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物业服务看起来是生活中的“小事情”,实际上却是关系到基层治理和群众福祉的“大民生”。物业服务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也是打通社区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构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完善城市社区居委会职能,督促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改进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然而,近年来一些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各种矛盾,物业公司不能提供让业主满意的服务,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等问题成为社会议论的焦点。
要解决物业企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提高物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仅需要业主提高维权意识,也需要主管部门加强监管,推动物业行业健康发展。
一些全国人大代表认为,法规不够完善、市场监管缺位、业主委员会功能滞后、纠纷调解机制不健全等是造成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与业主矛盾激增的主要原因,为此,他们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建议,为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寻求治本之策。
加强和改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近年来,物业管理逐渐走上正轨,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本应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经常为难业主牟取利益;物业保安的职责本应是保护业主安全的,但是现在很多保安的职责只是阻止没买车位的业主进停车场;房屋漏水、电梯老化不及时维修,而收物业费却很及时。
“一些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人员素质欠佳、物业维修资金续缴机制形同虚设……很多因素使得业主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对立情绪,导致社会不和谐,居民生活幸福感降低。”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柏乡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尚金锁在调研中了解到,各类错综复杂的问题使小区物业和居民之间矛盾重重,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住宅小区是社会治理中最基本的单元,也是社会治理纵深推进的‘最后一公里’,物业管理水平与百姓幸福感息息相关。”为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尚金锁代表建议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化解矛盾,促进物业企业规范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一是加快完善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明确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坚持信息公开,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全体业主公布,定期公布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对物业保安等从业人员加强培训,培养职业道德,树立行为规范;业主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物业费以及物业维修积金。
二是部门合力齐抓共管。要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居委会三方职责,编制职责清单、细化职责分工,并建立物业管理部门联动和重大事项会商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争议。同时,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实现信息互通,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快速反应、处理机制。
三是加速推进矛盾化解源头治理。探索在矛盾频发的小区设立物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或调解工作室,争取“矛盾不出门”“最多跑一次”。在矛盾纠纷初发阶段提前介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此外,尚金锁代表建议夯实社区工作力量,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加强街道社区对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指导监督,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作用,促进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同时,重视小区党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对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监管
“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国住宅小区的兴建,现代物业管理从香港传入内地。1981年3月,内地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诞生。此后,随着社会发展,房地产行业井喷式爆发,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各地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物业管理公司的产生发展对当今社会具有重大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回顾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发展历史,对物业管理行业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肯定。
齐秀敏代表认为,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增加了大量社会就业岗位。物业管理行业就业容量大,对扩大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其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工作质量。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内容之一。提高居住质量,既要靠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也要依靠良好的物业管理。好的物业管理能够改善人居环境和工作环境,相应地也改善了市容市貌,让人们心情愉悦安居乐业,促进人际关系融洽、社会稳定。众多物业小环境的改善,有力促进了城市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第三,抓好物业管理可以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可以协调业主之间的关系,解决小区内的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此外,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为业主提供安全保障,如安保巡逻、设置监控等,保障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虽然物业管理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对当今社会具有许多积极作用,但是,近些年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只为盈利、忽视职责,使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间的纠纷增多,影响到了基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齐秀敏代表认为,其表现是多方面的。一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水平低下。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只是简单地负责看看门、打扫打扫卫生,业主们交了物业费却没能享受到应有的服务,很容易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纠纷,激化矛盾,影响和谐稳定。二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服务态度恶劣。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人员对业主处处设卡,甚至借用各种名义索要费用,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三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私自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盈利,并侵占该收益。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该条例表明,利用共有部分盈利应得到相关人员和组织同意,物业管理公司不能私自决定用途,所得收益更不能占为己有。但在现实中,有很多物业管理公司利用电梯、小区大门、楼体外墙等地方设置各种广告进行盈利,对于该收益的数额和去向不予公布,直接据为己有。
“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居民生活水平、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督势在必行。”齐秀敏代表建议,一是制定一套物业管理公司评价标准,每年定期考核,支持业主评价,综合计算各物业管理公司的评分,根据评分对物业管理公司加强行业诚信管理;二是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全面监管,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
优化人民法院物业纠纷解决路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物业管理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居民住宅小区运行服务的直接责任人,其工作事关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与此同时,物业管理也一直是社会治理矛盾集中、纠纷频发的领域。
“近年来,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开义务履行不到位,消防设施以及电梯设备维护不及时,将物业费和电梯卡、水费、电费相挂钩,甚至使用暴力手段进行物业费催收等现象不断发生,以此为主要表现的物业纠纷持续增多。”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党支部书记、唐山市截瘫疗养院院长杨震生在调研中发现,当物业服务不到位时,业主只能通过不交物业费来表示抗议,导致物业起诉业主,业主败诉从而维权无门的现象已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能否以有力有效的举措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安定。如何回应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是人民法院面临的现实问题。”杨震生代表建议人民法院根据物业纠纷案件的特点,立足审判职能,发挥司法作用,强化延伸服务,优化物业纠纷解决路径,特别是在“业主因物业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反而败诉”的问题上多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杨震生代表认为,司法建议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意义重大。他期待人民法院在裁决物业纠纷案件过程中,将司法建议工作当成一项“更高效率、更高质量”的重要审判业务工作,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积极发现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和物业公司发送司法建议书,提出必要可行的司法建议,有效沟通、对症下药,促使物业公司规范服务,成功化解矛盾,用柔性监督方式彰显刚性监督效果。
“二是就地化解纠纷,开展巡回审理。”杨震生代表建议人民法院坚持定期到社区、乡镇、涉案小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推动物业纠纷实质性化解。针对涉众广、调解难度高的诉讼案件,可在物业服务纠纷较为集中的小区常态化开展普法讲座、现场法律咨询,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不断提高物业公司依法经营和广大业主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力争达到裁判一案,示范一片的效果。
“三是推进多元解纷,提升治理效能。”杨震生代表说,物业管理不是一家之事,需要住建局、司法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街道社区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他建议人民法院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推动搭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坚持深化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消除部门障碍,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有效解决职能交叉和监管缺失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格局。针对纠纷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可充分利用法院服务网络、法官联系网络凝聚合力,联合多方力量研讨对策,形成具体方案,促使物业企业更好地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此外,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设数智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打造包括政府管理、小区信息、房屋信息、业主信息、企业信用、业主委员会运行、维修资金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库等模块的物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统筹归集和全面整合。依托数智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科学统筹社区服务供需情况,积极培育健身休闲、娱乐养心、家政美居等“管家式”社区消费增长点,满足业主多元化生活消费需求,用高品质物业服务把社区打造成居民的幸福港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