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发挥法治副校长助力学校法治建设作用,切实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月21日,阜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秦金岭走进白河幼儿园,为大班小朋友带来了开学第一堂“预防性侵害”的安全教育课。
课堂上,秦金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通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的图片动画和趣味性互动提问等方式,向小朋友们讲解了“什么是隐私部位”“如何分辨性侵害”以及“遇到伤害该怎么办”等知识,引导小朋友们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让小朋友们学会辨别不当接触行为,树立“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勇敢说不”,遇到危险时要及时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的意识。
课后,秦金岭还与幼儿园的老师们进行了深入交流,就如何在日常教学中持续加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教育、如何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她建议幼儿园要定期开展类似的安全教育活动,将预防性侵害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计划,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
同时,秦金岭还强调了家园合作的重要性,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最亲密的依靠。希望幼儿园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她建议幼儿园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群等方式,向家长们普及预防性侵害的知识,引导家长们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保护。
此次活动是阜平县检察院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阜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孩子们在参与中感受法治的力量,培养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