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国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两万元。
被告王某驾驶电动小汽车与原告张某驾驶的电动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被医院诊断为左踝骨粉碎性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王某索性一走了之,张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受理该案后,诉讼服务中心送达组经过多方查找,确定了被告的地址,法官遂前往被告家中面对面与其沟通。“他要的赔偿款太高了,我拿不出来。”刚开始,被告显得有些不配合。法官首先耐心安抚他的情绪,耐心解释责任认定的依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不承担相应责任的后果,引导其换位思考、互相体谅。随后,法官又与原告进行了释法析理,详细解读了医疗费、误工损失等各项赔偿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合理确定赔偿金额,逐步缩小双方的差距。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了赔偿款,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安国市人民法院树牢“如我在诉”的理念,始终把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用群众认可、方便群众的方式化解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