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县法院易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不仅高效化解了涉诉企业之间的经济纠纷,更促进了两家企业间的良性循环发展,彰显了司法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原告某编织袋厂与被告某饲料公司系长期业务合作伙伴,编织袋厂按照饲料公司的订单要求生产编织袋,饲料公司收货后支付货款,此前双方合作一直顺畅。然而,自去年开始,饲料公司开始陆续拖欠原告货款,累计金额近十万元。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始终未能偿还,原告无奈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饲料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仔细审阅案卷和前期沟通,了解到双方虽然存在欠款争议,但仍有合作意愿。由于饲料公司经营状况受市场波动影响,短期内确有资金压力,导致付款延迟;而编织袋厂因自身生产需要,急需回款以维持正常运营。法官意识到,如果仅从诉讼角度审判执行,可能会导致饲料公司陷入更大困境,也不利于原告回收货款。因此,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寻找平衡点。
为了最大限度减少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法官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时,充分让双方阐明各自的诉求和实际困难。并针对性的从法律、情理、企业经营等多角度为双方明法析理,引导双方换思考,互谅互让。在向被告释明法律责任,强调合同义务,并指出长期拖欠不仅可能承担法律责任,还会损害公司商誉,影响后续合作的同时,也向原告分析建议,考虑被告的实际经营状况,如能通过合理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问题,比单纯等待诉讼执行可能更有利。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逐渐理性沟通,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易县法院服务民营企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易县法院将继续立足司法职能,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厚植法治“沃土”,为构建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