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想起诉被告,但他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钱给我了,太感谢法官同志了。”近日,定兴法院综合运用“情理法”,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当场给付完毕,原告撤诉,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原告李某与被告卢某系朋友关系,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1万元。后原告多次向其催要欠款,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未予偿还,原告遂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深入了解案情,发现此案事实清楚,且双方为好友,为了避免因“对簿公堂”导致双方关系雪上加霜,本着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宗旨,决定先行调解。承办法官首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其权利,然后从二人关系的角度出发,阐明要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细致讲解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条文,并向被告阐明不归还借款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对自身的不利影响。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说理释法,被告当即向原告偿还借款10000元,原告也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以双方均满意的结果得以圆满解决。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今年以来,定兴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