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昌黎县公安局、驻看守所武警中队、昌黎县消防、电力部门对县看守所进行安全消防联合大检查。
此次安全消防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好最高检关于对看守所安全检查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求,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此次检查,重点对疏散通道畅通性、消防设施器材完备性、电气线路安全及厨房用火用电安全等方面进行排查,看守所对发现的用电线路、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使用等逐项隐患即刻登记并明确整改时间,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在押人员与看守所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下一步,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认真履职尽责,将监管场所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整改情况作为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保障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