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藁城区人民法院兴安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未成年人打架索要医药费赔偿纠纷的案件。
该案的原告聂某佑与被告马某翔系某中学初二学生,下课后聂某佑从马某翔身边经过,马某翔称聂某佑碰到其胳膊,聂某佑却称没有碰到,双方因此发生口角后发生打架行为,导致原告聂某佑住院治疗。
受理案件后,兴安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张春景迅速对该案展开调解,张春景调解员从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结合打架情节分析责任划分、与双方家长进行沟通,同时也采取面对面、背对背等方式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调解员张春景两个小时的调解,被告马某翔的家长同意赔付原告聂某翔医药费等费用4000元,但聂某佑的家长听到赔付的数额后,对赔付数额并不满意,调解陷入僵局。于是调解员张春景又耐心做聂某佑家长的工作,告知他:如走诉讼的话不仅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会影响双方孩子之间的友情。双方孩子正处叛逆期,且两人是同班同学,应教会孩子包容与体谅。也不能只听信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双方都有责任。后聂某佑家长经过考虑同意马某翔的赔付数额,双方握手言和,被告马某翔的家长也向原告聂某佑的家长道歉,聂某佑当庭撤诉。
未成年人在校园发生摩擦屡见不鲜,通过调解化解纠纷不仅有利于保护学生之间的同窗情,学生之间的握手言和也为学校的其他学生作出了良好的示范,有利于在学校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互谅互让的向上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