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沽源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长达十八年的欠款纠纷案件,用专业、耐心与智慧,解开了原、被告之间多年的“心结”,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和认可。
2006年春季,住在塞北管理区的田某、刘某承租了当地一块土地用于种植大田作物。袁某得知后,与该二人协商入股种植事宜。然而,在当年收秋后算账时,双方约定由袁某去银行取钱,谁料袁某竟将两人共同的钱全部取走后失联。田某和刘某无奈之下,只能自行垫付了收秋后续费用。
此后,田某、刘某经过多方打听,最终找到袁某,只是袁某表示钱已花光,恳求拖延几天,并当场写下欠条,承诺凑到钱后连本带利归还。但到期后,袁某并未履约,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欠款之事也搁置至今。
近期,原告田某、刘某在偶然间得知袁某的下落后,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将袁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袁某归还欠款,同时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诉前调解组的杨树成法官在接到起诉材料后,高度重视这起时间跨度长、当事人积怨深的案件,仔细研究案件卷宗,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不放过一丝细节。一方面,杨法官对原告多年来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安抚他们的情绪,并告知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处理;另一方面,杨法官向被告袁某阐明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从道德和诚信的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袁某主动承担还款义务,化解与原告之间多年的矛盾。
最终,经过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袁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和逃避责任的严重性,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令人欣慰的是,被告袁某回家后当即履行了给付义务,将欠款如数归还给了原告。这一刻,十八年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告多年的委屈和愤懑得以释怀,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和高度的认可。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沽源法院把定分止争、实质解纷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了人民心里去。下一步,沽源法院将会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继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现“事心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