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易县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时刻紧盯民生诉求和群众意愿,扎实做好调解工作,确保群众有诉求,法院有回应,让更多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2023年,经被告马某介绍原告康某从某建材公司购买石料,购料款50000元也经被告之手转付给建材公司。原告在从建材公司拉了部分石料后,发现石料的质量不符合需方要求,便停止拉货,并将情况告知了被告。因此笔生意的货款来往均经被告之手,故建材公司在扣除了原告已拉走部分的石料款后,便将余款退还给被告。可被告收到退款后,却未及时转交原告。此款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找各种理由推托返还,气愤之余,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若能通过调解结案,不仅能够快速解决纠纷,还能缓和两人关系,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于是,承办法官便第一时间着手案件调解。调解伊始,双方情绪激烈,相互指责。原告激动地控诉被告背信弃义,罔顾两人之前的交情,在自己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这笔货款回流以解燃眉之急的关键时刻,却百般推托,让他陷入两难之地。被告则涨红了脸,大声责怪原告不讲情面,自己好心好意给他介绍生意,只不过是晚段时间没把公司退还的钱给他,就将自己告到了法院。现场气氛剑拔弩张,法官见状,果断制止了两人的争吵,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进行沟通,做疏导工作。一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原被告双方释法析理,让双方分清是非,以理服人;另一方面再用深切的情感劝解打动双方,使二人放下心中芥蒂,寻求共识。多番交流下来,双方的态度渐渐软化,最终二人放下成见,选择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今后,易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主动担当作为,加大调解力度,多向发力,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更多举措将纠纷矛盾止于未发、化于萌芽,以更高站位和使命,续写司法为民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