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侯法官,顺利化解了我们家这件事,辛苦法官了。”随着一起继承纠纷各方当事人的一声声感谢,2024年12月30日,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过十余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顺利化解了纠纷,弥合了各方当事人的亲情关系。
该案系继承纠纷,原告徐某甲与被告徐某乙、徐某丙、徐某丁系兄弟姐妹关系。他们父母生前留有住房一套,父母去世,兄弟姐妹四人就该房屋继承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且矛盾很大,原告遂诉至法院。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助理当即与各个原、被告取得联系,在了解到徐某乙徐某丙兄弟二人与徐某甲徐某丁姐妹二人在父母生前就存在矛盾,且在继承发生后,双方矛盾更加激化。
承办法官以家事调解法庭为依托,采用“背靠背”“面对面”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解纷工作。在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与调解中,徐某乙和徐某丙坚持认为,徐某甲和徐某丁在父母生前已经获得了家里的财产,不应该再继承案涉房屋,遂调解无果。
承办法官转变策略,先进行开庭审理,以证据为突破口寻求解决此纠纷的新路径。开庭审理后,承办法官又多次单独与徐某乙进行沟通,并组织四位当事人及其家属在桥西法院民事审判庭家事法庭进行“家庭会议”,针对各个当事人的情感症结进行疏导。
最终,经过十余次的调解,各个当事人放下己见,商定房屋由徐某乙所有,由其给其他当事人折价补偿。2024年12月30日,案件四位当事人在家属的陪同下,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对房屋折价款当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