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唐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进行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并对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唐山市中国北方瓷都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唐山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23年市级决算和全市总决算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今年以来市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关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唐山市防灾减灾救灾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行动办公室关于《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专项监督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领域联动监督各领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联动监督领导小组关于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绿色建筑发展、残疾人保障三领域联动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印发了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打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随后进行了分组审议。
市政府有关副市长,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特邀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