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三河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中,坚持依法履职,坚守三河之责,与周边京津法院深化司法协作、汲取先进经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强化交流对接,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主动融入,当好京津冀法院司法协作“排头兵”。加强改革创新,拓展协作领域事项,近年来多次与京津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执行联动等方面签订协作框架协议。今年上半年,与周边京津法院建立联系制度,到北京通州、天津武清等法院交流学习5次,分享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品牌打造等经验,在审判管理、基层治理、社会评价等方面向京津标准看齐。
强化立案服务,打通区域壁垒
今年以来,依托两大信息平台,加强京津冀立案材料跨域提交、审核、受理工作。一方面,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共审核网上立案8382件,其中涉及北京或天津地区当事人案件2367件,占比28.24%。另一方面,依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共审核网上立案2073件,其中涉及北京或天津地区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1234件,占比高达59.53%。
强化案件协同,统一裁判尺度
充分利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组织各办案团队认真学习京津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带动和促进法官审判水平的整体提升。今年5月底,积极参加北京三中院牵头组织的京津冀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交流会,围绕“共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等内容进行探讨,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推进京津冀民商事审判一体化建设。
强化执行协作,提高办事效率
充分运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办理查封、冻结、划拨、现场调查等委托执行事项。今年以来,办理完成受托执行案件2032件,其中涉京津法院受托事项1020件,占比50.2%;办理对外委托案件1189件,其中委托京津法院事项501件,占比42.14%。另外,积极参与京津辖区法院网络拍卖案件的财产分配,协调拍卖处置权,参与拍卖43次,涉及房产、车辆等标的2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