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申请执行了,和儿子们已经谈好今后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了,感谢你们帮我们做调解工作”,在调解完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后,80多岁高龄的李老太充满感激的对执行法官说道。
申请执行人李老太与丈夫育有三个儿子,丈夫已去世十多年,李老太现已80多岁高龄,目前跟随三儿子生活。由于年事已高,村里发放的各类生活补贴现在不足以支撑李老太的生活,大儿子与二儿子就赡养费问题一直未达成一致,李老太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两个儿子增加赡养费。案件经调解结案,但两个儿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一气之下,李老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这份执行申请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系家庭关系纠纷,双方当事人是血肉至亲,为了维护亲情关系,法官决定先行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伊始,一家人争吵不断,李老太指责两个儿子不孝,“都说养儿防老,我这俩儿子都不管我,我这么大岁数了,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大儿子则诉说道“你也知道,我媳妇身体不好,得常年吃药,现在我们的生活确实困难啊”,“我都80多了,出行都不方便,我不困难?”
看到这种场景,承办法官逐个谈心,分别疏导,融合情、法、理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一方面向李老太的两个儿子讲道理,“人之行,莫大于孝,乌鸦有反哺之义,羔羊有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每位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不应附加任何前提,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何况人终有一老,你们自己也有孩子,等你们老了之后,又希望自己的子女怎样对待自己呢。”另一方面,向李老太客观陈述了老大和老二目前的状况,“您是从小看着他们长大的,肯定也不想看见亲生母子闹到法院,现在老三照顾的您怎么样啊?”法官温柔的话语逐渐抚慰了老人激动的情绪,李老太慢慢开始和法官诉说,渐渐解开了心结。
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一家人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各让一步,达成了家庭内部的和解,“法官,我不申请强制执行我的两个儿子了,我们能自己解决好。”至此,这场调解融化了亲情“坚冰”,隔阂的家庭重拾温馨,亲情风波得以顺利化解。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人人都应该自觉做到尊老、爱老、敬老。安国市人民法院在办理亲情案件时,注重“以和为贵”、“调解优先”,通过法情理并用,重架亲情桥梁,为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家庭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