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冀州区人民法院周村法庭诉前成功调解一起产品责任纠纷,不仅最大限度地挽回了双方当事人的损失,还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案的原告通过被告公司业务员购买了被告公司销售的复合肥,原告收到被告提供的肥料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被告的肥料不合格,致使原告使用该复合肥的葡萄树明显减产,葡萄果品不符合销售标准,给原告造成极大经济损失,原告故诉至法院。
因需要确定被告售卖的肥料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数额,法院通过诉前程序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的葡萄减产损失进行鉴定。在随同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及原、被告去现场勘验时,发现原、被告之间矛盾颇深,原告来法院起诉前已经多次通过其他途径举报、投诉过被告公司,还通过录抖音视频的方式对被告公司进行曝光,给被告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因被告的化肥给原告耕种多年的葡萄树造成损毁,原告对被告怨念很深,勘验现场一度发生口角,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劝解下双方才冷静下来。鉴于此种情况,为避免原、被告矛盾进一步激化,办案法官决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先进行调解。为防止原、被告见面再起冲突,办案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了解情况以及双方的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不断地拨打电话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一遍又一遍地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以真诚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逐步剖析问题的关键所在。办案法官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平衡点,不断缩小彼此之间的差距,积极引导双方寻求共识。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最终放下分歧,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法庭的见证下交接了赔偿款和剩余不合格化肥。
诉前调解的优势就在于以协商和对话为基础,避免诉讼中的激烈对抗,有助于维护双方关系,减少矛盾激化。本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如果机械地走开庭程序,难免会发生冲突造成法庭秩序混乱,不利于案件的妥善解决。此次诉前调解挽回了原告方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也节省了一笔不小的鉴定费开支,同时被告方公司也能尽快步入正轨,减少负面影响。周村法庭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深耕诉源治理,真正做到政通人和、案结事了。